招标信息

新乡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新投贸易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醋酸钠)、液体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5
2.2项目名称:新乡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新投贸易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醋酸钠)、液体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二次)

2.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5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6标段名称:

一标段:新乡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新投贸易有限公司液体乙酸钠(醋酸钠)采购项目

2.7本次招标范围:

2.7.1一标段(液体乙酸钠(醋酸钠)):对所需液体乙酸钠(醋酸钠)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液体乙酸钠(醋酸钠)采购入围2家投标单位;

2.8供货期限:两年,分批交货,详见合同。

2.9质保期:一标段(液体乙酸钠(醋酸钠)):30日历天

2.10最高限价:

一标段(液体乙酸钠(醋酸钠)):1360元/吨;

2.11年需求量:一标段(液体乙酸钠(醋酸钠)):约6871.89吨,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2.12质量要求:

2.12.1液体乙酸钠(醋酸钠)的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主含量(以CH3COONa计)(%)

25.0

COD

≥20万

PH值

7.5~9.0

水不溶物(%)

≦0.1

除上表规定指标,其余指标均符合《污水处理用碳源液体乙酸钠》T/CSTE 0008-2020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任意一年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携此报告作为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没有递交有效产品技术参数表或要求达不到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记录的相关证明;须提供税务及社保系统带有公章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书面声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将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原件以备查验,并携带国家税务官方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chinatax.gov.cn))本企业的账号密码验证社保和完税证明及业绩发票的真伪,未携带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至2025年5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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