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十一工区垃圾外运及移动厕所抽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6

公告截止时间:2025-05-21 12: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十一工区垃圾外运及移动厕所抽污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2.5km,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额170.76亿元。共设车站19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230.6m。其中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在仓丰路留村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南王站与在建3号线换乘,在建华南大街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在北宋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区间及出入段线共19段,其中U型槽终点~玉村南路站区间为明挖出入段线,光华路站~复兴路站区间含364m矿山法暗挖,其余区间均为盾构法区间。

2.2.招标范围:

十一工区(省广电总台站、北宋站、和平路站、复兴路站、十里铺西街站、东垣东路站)垃圾外运及移动厕所抽污服务采购和相关服务。

2.3.其他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承运商,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提供2022年至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满足本工程服务要求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被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及处在河北省投标禁入期内的供应商。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关系公司,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5.投标企业所投产品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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