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整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整改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整改工程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猎豹北路68号、 项目范围:1、完成飞行检查提出4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4个不合项的整改内容:整车悬架动态性能测试(K&C)设备采购;涂装车间前处理、电泳投槽;新建新能源汽车涉水池,故障诊断仪及软件开发采购;检测线数据与MES系统联网程序的开发,以保证整车出厂检测数据追溯。按国家、行业及招标人标准要求进行项目管理、项目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及交付。2、提供整改复核的技术和咨询服务,确保能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复核,恢复猎豹汽车生产资质的有效性。3、本项目供货范围的分项是否实施,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如招标人对分项不实施,招标人不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工期期限:本项目总体工期要求8个月,其中5个整改项目的分项工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技术和咨询服务分项的工期为5个整改项目完成后2个月;所有分项的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保险的证明文件);3、提供 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3.1.3信誉要求:要求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2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3.4  其他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必须具备近5年至少1个通过整改复核的类似案例。(类似业绩是指通过国家主管部门飞行整改的复核、特别公示的整改复核验收等成功案例,提供合同扫描件和相关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联合体牵头人具备该业绩);3、其余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 15 日 09  时(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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