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马鞍山钢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经理部设备租赁(摊铺机等)招标公告

2025-05-16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业主为固镇县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马鞍山钢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经理部。

1.2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铁二十三局相关招标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数量为: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固镇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共包含 7 部分内容,分别为经开区路网城市更新项目、电力设施及配套提升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道路畅通工程、甬蚌产业园长乐路北侧安置房建设工程、国网高压杆线迁移工程、创业大道下穿京沪高铁工程。其中,甬蚌产业园长乐路北侧安置房建设工程北至北郢路、东至天井湖大道、南至长乐路。本标段计划工期:36个月。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摊铺机等(包件号:SBZL-01)

(1)营业范围: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租赁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投标人提供租赁机械设备须保证出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2019年1月1日之前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且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机械设备铭牌的照片;
(4)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近两年在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或清除出建设市场或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设备租赁商不得参加投标;被列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商不良名单内及租赁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内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投标企业所投设备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5.时间安排表: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

2025年05月16日08:00--2025年05月21日08:00(北京时间,下同)

文件开始发售时间

2025年05月21日8:00

文件结束发售时间

2025年05月26日8:00

澄清提问截至时间

2025年05月27日8:00

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7日16:00

投标截至时间

2025年06月11日10:00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1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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