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 |
2、项目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河南省辐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设备更新升级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5,580,000.00元 |
最高限价:558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20250551-1 |
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河南省辐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设备更新升级项目包1 |
2232000 |
2232000 |
2 |
豫政采(2)20250551-2 |
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河南省辐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设备更新升级项目包2 |
3348000 |
33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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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2个包,包1:高气压电离室相关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包2:站房及配套相关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地点: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
(3)交货期:包1: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包2:合同签订后 110 日历天内。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至质保期满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以上记录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本项目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05月19日 至 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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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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