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空气悬浮风机采购公告
2025-05-16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空气悬浮风机 |
二、标段(包)编号:2025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登录后查看)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焚烧处理规模850t/d,污泥处理规模300t/d(含水率80%)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2条425t/d垃圾焚烧生产线。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空气悬浮离心风机1台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接甲方通知后30天内完成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古现街道上海大街95号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具至少2个污水处理厂或类似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空气悬浮离心风机供货的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首页、项目规模及供货信息页、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规模则须提供业主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2)近三年内,在服务合同履行、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问题。(3)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4)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应答。应答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应答。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6日 到 2025年05月22日23时59分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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