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岛公司、建滔公司2025年6月-9月厂区和生活区治安保卫服务业务外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富岛公司、建滔公司2025年6月-9月厂区和生活区治安保卫服务业务外包
工程项目名称:富岛公司、建滔公司2025年6月-9月厂区和生活区治安保卫服务业务外包
项目概况:富岛公司(含海油建滔)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位于海南省东方临港产业园内,厂区占地面积约1918亩,拥有两套大颗粒尿素生产装置、两套甲醇生产装置,以及编织袋、复合肥、甲醛、干冰等辅助生产装置,厂区内共设有7个门岗。公司配套一个生活基地,占地面积约284亩,拥有25栋居民楼,生活区内共设有2个门岗。现对其厂区、生活区6月-9月治安保卫服务进行询价,最低人数配置要求:135人,其中保安岗位人员至少128人(班长8人、门岗72人、巡逻32人、监控16人);其中保安管理岗位人员至少7人(管理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保安队长、两区监控管理员、办证人员、反恐武装等)。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
项目所在地: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东方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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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1. 富岛公司、建滔公司2025年6月-9月厂区和生活区治安保卫服务业务外包 标段
标段(包)编号:HXCF-2504
发标日期:2025年05月16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服务的安保人员入厂。 服务期限为双方确认正式入厂日期后4个月,服务费从正式入厂后开始计费。自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须提供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投标人应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该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承诺中标后完成招标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手续。(4)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1份100万以上安保合同业绩证明,且满足安保专业技术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验收或考核证明材料(合同甲方盖章的验收或考核证明)。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盖章页、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合同签署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盖章页、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验收或考核证明材料(合同甲方盖章的验收或考核证明)任意一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同时满足以下财务指标要求:2021-2023年营业利润平均值为正且 2023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100%;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成立年份至 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仍需满足前述财务指标要求。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正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5月16日 至 2025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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