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蒙家峪(南翼)风井建设项目、110KV变电站及线路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1.2采购人: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我公司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省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程等规范文件和相关政策要求编制蒙家峪(南翼)风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蒙家峪(南翼)风井建设项目110KV变电站及线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采购项目编号:ZCS。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蒙家峪(南翼)风井建设项目、110KV变电站及线路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0日内提交报审本,直至取得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其中:蒙家峪(南翼)风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取得项目所在地县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复;蒙家峪(南翼)风井建设项目110KV变电站及线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取得项目所在地市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复;
2.3服务地点: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备案单位,且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当前状态不得为注销,黑名单及其他无法正常履约的情况;
(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至少一份同类型业绩(以合同为准);
(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5月16日12时00分至2025年5月1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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