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2025年城市品质提升项目(金台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Ⅲ施工区)资格预审公告
2025-05-16本金台区2025年城市品质提升项目(金台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Ⅲ施工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公厕5座、垃圾屋3座。本项目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台区2025年城市品质提升项目(金台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Ⅲ施工区);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金台区2025年城市品质提升项目(金台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Ⅲ施工区)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2年5月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近三年(2022-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2022年5月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不作为企业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4.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6.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7.申请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 月17 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2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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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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