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财政局2025年(第1期)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5-16二、项目名称:仙居县财政局2025年(第1期)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招标内容
标项一:财政专户资金(社保基金),招标规模55000万元(预招30000万元),存款期限12个月。
标项二:受托代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公款,招标规模4400万元,其中:4300万元存款期限12个月;100万元存款期限6个月。
本期定期存款结息采用利随本清方式,符合条件的各银行均可参与投标。
四、招标底价
1、一年期:基准下减不超过15个BP,资金年利率不低于1.35%;
2、半年期:基准下减不超过5个BP,资金年利率不低于1.25%;
自中标日至存款人实际存放期间,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发生调整的相应调整资金年利率,资金年利率上浮幅度按投标承诺执行。
五、评标规则
1、本期招评标均采用综合评分法,标项一、标项二可兼投兼中。
2、中标候选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确定优先顺序;评分过程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3位小数。
3、确定中标额时,遇有财政专户资金超过规定中标总量限额、中标银行无法正常履行存放业务或实际有效投标银行少于中标银行数量等特殊情况的,中标银行正常分配后的剩余金额由评审专家根据资金量等情况现场随机抽取4家及以上银行平均分配。
4、中标银行在接受县级财政专户资金时,以可流通的地方政府债券和国债作为质押,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面值数额分别为存款金额的105%、115%。确无法提供质押品的,须提供中标金额120%的担保函。其中,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须由上级行出具担保函,股份制商业银行须由省级分行出具担保函,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须由其他银行机构出具担保函。既未按要求提供质押品,又未按要求提供担保函的,取消中标资格。
六、竞标银行资格要求
1、纳入2025年仙居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参与银行团成员的县级各金融机构;
2、每家投标银行投标截止日上月末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余额占上年度月均存款余额的比率不超过25%。未组织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政策性银行不受此条款限制。
七、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前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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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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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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