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审计管理系统2024年新增功能工程智能审计开发与系统集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16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审计管理系统2024年新增功能工程智能审计开发与系统集成采购项目(二次)

二、招标编号:21-0

三、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审计管理系统2024年新增功能工程智能审计开发与系统集成服务。外采部分主要为审计工具中合同智能审计、制度智能审计、知识库及必要的配套功能。采购预算为311.04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为1个标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11.04万元,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投标人须提供拟投产品自2020年以来,作为合同主体承揽过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中央企业(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中央企名录)总部或省分公司、六大快递物流公司(顺丰、圆通、中通、申通、韵达、德邦)的智能或智慧审计案例,合作内容为系统实施或咨询服务。

(八)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311.04万元。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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