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网络安全信息化设备(2025年)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6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网络安全信息化设备(2025年)项目

1.2招标人: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3项目业主: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网络安全信息化设备(2025年)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GN

2.3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包

2.4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购置防火墙3台设备、日志审计1台设备、堡垒机1台设备。

2.6成交供应商数及选择原则:本次招标拟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企业提供设备及其服务。

2.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设备到货完成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法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网络安全设备供货业绩(防火墙或日志审计或堡垒机等)。

3.3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披露与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所有单位名单)。

3.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且在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内任意一天仍处于禁止期限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

(7)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投标人提供声明)

3.5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该报告可只提供政府部门公示信息部分)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7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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