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丰宁满族自治县汤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汤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投资【2023】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汤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 2建设规模:在汤河大草坪断面至汤河乡,治理河段长度为17km,适宜的位置,新建生态过滤堰20座,新建生态护岸10.014km,水生态系统修复总面积61080㎡。 3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5计划工期:13个月; 6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日查询,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19 09:00至2025-05-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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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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