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星海音乐学院平安校园建设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星海音乐学院平安校园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8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所属行业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网络摄像机1

67台

工业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

网络摄像半球

103台

工业

3

智能摄像机

2台

工业

4

网络摄像机2

1台

工业

5

网络硬盘录像机

8台

工业

6

硬盘

90块

工业

7

解码器

1台

工业

8

光收发

8台

工业

9

光纤

1500米

工业

10

管材

15000米

工业

11

辅材

1批

工业

12

摄像机支架

70个

工业

13

立杆

20条

工业

14

网线

13000米

工业

15

电源线

2800米

工业

16

16口交换机

24台

工业

17

8口交换机

8台

工业

18

核心交换机

1台

工业

19

熔纤

16点

其他未列明行业

20

NCG模块

1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21

拆除旧设备

1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22

安装调试

1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说明: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10)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11)供应商未被列入《星海音乐学院招标采购项目违规供应商及法人黑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信息库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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