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大鹏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公告
2025-05-15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大鹏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
①、拟购1台签名验签服务器:
因广东财政使用GDCA,,要求单位端与财政CA保持一致。
②、拟购1套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主要软件配置:1、系统管理和基础信息管理模块;2、医疗票据管理模块;3、医疗票据开具模块;4、综合报表查询;5、电子票据存储;6、电子票据交付;
③、拟购1套医院预交金电子凭证管理平台:
主要软件配置:1、基础信息管理;2、凭证号段管理、凭证开具管理、凭证交付管理、凭证存档管理;3、综合报表管理4、系统管理。
详细要求见需求书。
中标人数量:1家。
合同期限:以实际签订为准。
项目预算:含税金额人民币588000.00元,不含税金额人民币520353.98元 。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05-16 09:30:00起至2025-05-23 18:00: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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