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锦州)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16

1.谈判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锦州)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人为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谈判采购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锦州)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2.2 采购编号:M4101

2.3 项目地点: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锦州)再生资源产业园。

2.4 采购范围: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锦州)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内,详见《技术规格书》。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响应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资质要求:响应人须提供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合规注册的截图(提供信用平台截图)。

3.3人员要求:响应人须提供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1名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该人员自2024年6月以来在响应人单位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社保证明(提供人员查询截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书、社保证明)。

3.4业绩要求:响应人须提供1份已批准的省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业绩证明(需提供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及相应的合同文件)。

3.5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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