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石化1#除盐水站离子交换树脂框架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16本招标项目华北石化1#除盐水站离子交换树脂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除盐水站离子交换树脂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需要采购1#除盐水站所需化学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提供售后技术服务,保证除盐水站产品水质各项技术指标满足技术协议等技术文件要求。
2.2 招标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物资为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所有物资为同一个制造商,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装填数量为准,未装填部分需要投标人免费负责拉回,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描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阳离子交换树脂 001*7FC 强酸性苯乙烯系 ≥0.500mm |
吨 |
49.5 |
阴离子交换树脂 201*7FC 强碱性苯乙烯系 ≥0.500mm |
吨 |
22.5 |
阴离子交换树脂 D301FC 大孔弱碱性 ≥0.5mm |
吨 |
17.5 |
惰性树脂 FB-3 柱状白球 长度1.3~1.5mm φ1.2~1.4mm |
吨 |
9.75 |
2.3 交货地点:河北省任丘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任丘物流仓储中心。
2.4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5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到货。
2.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加盖审计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本次招标4种物资应用在炼油、化工、电力企业脱盐水装置中的有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需涵盖本次招标全部4种型号物资,其中(001*7FC、201*7FC)两种型号分别要求1份合同/订单供货量需≥20吨。(1份合同中也可包含本次招标的2种及以上离子交换树脂型号)
a 需要提供业绩汇总表,业绩汇总表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签订时间 |
树脂型号 |
对应合同编号 |
数量 |
用户单位 |
b 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如无技术协议必须提供合同中相应的执行标准)和与之对应发票扫描件查询的截图。提供与业绩相对应的加盖用户部门章的用户效果评价。
提供包含本次招标物资除惰性树脂除外,其他3种任一种型号物资的用户效果评价,内容包括:树脂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用户单位装置名称、用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c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提供的内容不全,无法对应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为无效业绩。
3.4 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绿色低碳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同时承诺包装物采取保护标的物并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包装方式,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1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