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启动区A1地块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16本龙翔启动区 A1地块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14.191593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龙翔启动区 A1地块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本次招标内容包括A1-1及A1-3两个
地块单元的土方开挖,开挖土方量约为24288立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龙翔启动区 A1地块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龙翔启动区 A1地块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根据建市[2015]20号、苏建建管[2016]138号文件要求,本专业工程发
包资格条件不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但是投标企业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与工程规
模相适应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类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投标
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若项
目负责人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由所在单位
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
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5、自2020年5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万元及以上的场地平整或者土石方工程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提供的业绩为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需
反映场地平整或者土石方工程的内容和金额,若无法体现,还需提供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
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人对以下行为做出承诺: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
和破产状态;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而被有
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④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的情形,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形;(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
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
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
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
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1、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
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
理。
12、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
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旧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
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请提供最新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
过处理。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16 09:00到2025-05-22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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