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大型设备年检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6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大型设备年检,已由泰安党纪字【2025】5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山西省煤矿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需对在用设备进行周期内性能检测检验工作,具体包括主排水泵、排水系统、空压机、带式输送机、主轴探伤等。
2.2 采购范围:
1.井下离心泵(MD280-43*4)3台
2.井下离心泵(MD280-65*8)3台
3.联合排水试验(中央水泵房、13#采区水泵房)2套
4.井下潜水电泵(BQ550-306/8-710/W-S)2台
5.井下带式输送机(DTL120/120/2*250)1套
6.井下带式输送机(DTL120/160/3*450)1套
7.井下带式输送机(DTL120/110/3*450)1套
8.井下带式输送机(DTL120/110/3*185)1套
9.地面空压机(FHOGD-200F)3台
10.地面空压机(FGA90PA7.5MK5)2台
11.井下空压机(MLGF20/8-110G)2台
12.带式输送机主轴探伤11根
13.主通风机主轴探伤4根
14.主通风机性能测试2台
15.皮带阻燃试验 2项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检验报告
2.4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检测过程中如有相关项不符合规定时对需方的整改处理正当配合要求予以协助,整改处理完毕后重新检测检验,并在检测完成后出具符合相关规定的检测检验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覆盖本次采购范围内任意一种设备检测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16 17:30至2025-05-1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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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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