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61.项目名称: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20目石灰石粉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5.中标单位家数:1家。
6.服务期限为:1年。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荣誉、业绩、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投标人应当是在国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6.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需提供本次投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7.同一厂家的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厂家产品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优先允许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如均非生产厂家则优先允许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8.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同类型石灰石粉或石灰石粒销售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3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结算清单和发票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200.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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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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