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澄江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海口镇海口片区棚改暨生态移民项目(海口安置区)(一期)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61.1项目名称:玉溪市澄江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海口镇海口片区棚改暨生态移民项目(海口安置区)(一期)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服务
1.2最高限价:5万元。
1.3项目概况:海口安置区估算总投资2.69亿元,项目总用地面积34592.00平方米(约51.89亩),其中:本次(一期)用地面积24316.69平方米(约36.48亩)。本次(一期)项目估算总投资26885.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542.01万元),总建筑面积58918.5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1)安置住宅建筑面积48132.48平方米;(2)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503.47平方米(包括:一层架空非机动车库、养老服务用房、门卫值班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室内文化体育活动室、出地面楼梯间等);(3)半地下室建筑面积9282.61平方米(包括:机动车车库、消防控制室、生鲜超市、物管用房、邮件及快件送达设施、公共卫生间等)。共建设13栋住宅,安置住房472套,车位264个,容积率2.06,建筑密度19.70%,绿地率37.30%。
1.4采购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等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规范)的要求,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开展玉溪市澄江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海口镇海口片区棚改暨生态移民项目(海口安置区)(一期)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服务技术服务工作。包括: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通过对项目区的环境现状调查及水土流失现状调查,确定该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工程建设对原地貌、土地的破坏情况以及水土流失情况,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对策和防护措施。为建设单位提供水土保持治理、实施管理的科学依据;为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执法检查提供依据;并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配合后续水保验收工作。
(3)以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须满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需求。若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的,需及时进行修改调整,完成评审,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具体以建设单位委托内容为准。
1.5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1.6合同履行期限: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在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送审批部门审查、通过评审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止。
1.7服务地点:澄江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1.8质量标准:
(1)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规范及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未通过审批,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审批,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需按照水保验收相关要求配合完成水保验收工作。
1.9报价方式:总价包干。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要求
2.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供应商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3供应商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4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新设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安全、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
2.7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形,供应商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法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5月 16日至2025年5月23日17时30分前……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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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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