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孟津区(北区)清洁能源供暖(二期)3号能源站项目设计采购公告

2025-05-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25

2、项目名称:孟津区(北区)清洁能源供暖(二期)3号能源站项目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性质:企业自筹

5、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01

孟津区(北区)清洁能源供暖(二期)3号能源站项目设计

800000.00

800000.00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项目概况:3号能源站占地面积约7500㎡,建筑面积5600.5㎡,供暖面积55万㎡,总装机热负荷约22MW,采用水源热泵系统(浅层地下水+中水源)实现供暖。

6.2采购内容:孟津区(北区)清洁能源供暖(二期)3号能源站项目设计,选聘设计单位,为项目提供设计服务(设计图纸+设计概算),保证工程质量。

6.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设计标准,符合项目规划控制条件的要求,达到设计 规范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及招标人要求,通过消防、防雷、抗震、施工图审查等各项审核。

6.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服务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

7、合同履行期限:同设计周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4)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 11 号)文件的 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 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响应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元):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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