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吐哈油田温吉桑储气库群南湖和丘东储气库项目地面工程站内场站工程采气部分橇装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吐哈油田温吉桑储气库群南湖和丘东储气库项目地面工程站内场站工程采气部分橇装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采气部分橇装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吐哈油田温吉桑储气库群南湖和丘东储气库项目地面工程站内场站工程采气部分橇装设备采购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项目概况

南湖和丘东储气库项目设计库容33.3亿立方米,设计工作气量12.2亿立方米,垫底气量21.1亿立方米。设计平均注气量678万立方米/日,采气量1017万立方米/日,高月均日采气能力1240万立方米/日。新钻注采井34口,利用老井22口;集注站新建1套800万方/天离心压缩机组、1套1250万方/天烃水露点处理装置,扩建西气东输二、三线27#阀室,配套建设配气阀组、注采管道、井场及相关辅助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在已建站场进行改扩建,预留土地空间有限。结合橇装化布置方式具有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可实现工厂预制、现场工作量小等优点,本工程工艺设备及管道阀门等拟采用橇装化的布置方式。橇装化设计是对各种工艺设备及配管的集成,相对于常规装置而言,橇装化将设备、配管、仪表、电气等组装成具有相对独立功能的个体。对于大型的装置,还可将整套装置拆解成几块,各部分之间利用管线等建立联系以实现整个装置的功能。

根据上述原则,各场站共成橇4类、5座,具体成橇情况如下:

序号

橇块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生产分离器橇

P=16MPa,处理量1250万方/天

1

2

低温脱水脱烃模块一

P=16MPa/12.4MPa,处理量1250万方/天

1

3

低温脱水脱烃模块二

P=12.4MPa/4MPa

1

4

乙二醇再生模块

乙二醇循环量1500L/h

1

5

丙烷辅助制冷装置

制冷负荷5800kW

1

   

总计

5

以上橇装设备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2.3 交货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七克台镇温吉桑储气库群南湖、丘东储气库施工现场。

2.4 交货期:2025年12月30日前将最后一个橇装设备送抵施工现场,并于30日内完成现场复装,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许可项目不低于压力容器制造A2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含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者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颁发的许可项目为“GC1级工业管道安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资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若投标人不具备压力容器制造A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允许投标人将A1类容器分包,分包A1类容器的须为制造商,且具备以下条件:许可项目不低于压力容器制造A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在报价文件中注明A1容器生产商名称。

橇内主要设备除A1容器外不允许分包。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度(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如无2024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则出具投标人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

3.6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成功应用的类似储气库或净化厂天然气处理橇装装置的制造经验与供货业绩至少1项(并提交橇装合同、详细参数),(业绩以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一张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等,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7 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①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一)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得存在任何纠纷。

(4)需提供承诺生产制造厂家的橇装设备装置制造图须经招标人设计部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生产制造环节。

(5)投标人承诺提供橇内核心关键设备工艺计算书等技术文件。

(6)需提供承诺交货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设备的防爆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整橇的竣工图纸。

(7)若丙烷制冷压缩机为外购的须在分项报价中注明丙烷制冷压缩机品牌。

(8)投标人应承诺橇内设备材料的采购执行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采结果。

3.9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5月16日至 2025年5月2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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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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