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幸福社区养老服务一条街项目氛围提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6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幸福社区养老服务一条街项目-氛围提升采购及安装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90.91008万元 , 招标人为 海州区新海街道办事处幸福社区居

民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幸福社区养老服务一条街项目-氛围提升采购及安装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幸福社区养老服务一条街项目-氛围提升采购及安装: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

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

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

章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

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

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由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

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16 08:30到2025-05-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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