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和平区和平热力公司燃气锅炉房联网调峰工程(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区和平热力公司燃气锅炉房联网调峰工程(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已由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和审批备〔2024〕4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16038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6038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3.4公里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受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和平区和平热力公司燃气锅炉房联网调峰工程(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新建DN500-DN600互联互通管网4.04公里。改造DN65-DN450市政一次网9.364公里,改造28座热力站的换热器、水处理装置、调节阀等设备,改造调峰首站1座等。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贵阳路、营口道、云南路等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和平区和平热力公司燃气锅炉房联网调峰工程(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三标段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和平区和平热力公司燃气锅炉房联网调峰工程(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三标段,招标内容为原大陆橡胶、东亚锅炉房供热区域建筑面积约1400平米的18座换热站的站容站貌提升改造及少量钢结构工作内容。其中:钢结构跨度小于10米,总重量小于100吨,单体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工程投资约为453.11万元。工期2025年6月23日-10月31日。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6月23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3)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6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23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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