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口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已由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以海科工信函〔2024〕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海口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2.2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建设城市级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LTE-V2X路侧单元、路侧感知和边缘计算系统;2.开展智能网联车载终端改造建设;3.搭建城市级网联云控平台、安全监测等平台系统,建设车联网认证体系;4.建设智慧公交改造、自动驾驶公交、低速无人车等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示范应用;5.建设城市级车路云一体化运营中心;6.信息安全系统建设;7.项目集成实施与其他。
2.3项目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在海南省海口市全市范围,覆盖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和美兰区的主要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以及部分乡镇道路。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海口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一期)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的编制),应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对本项目整体设计工作全阶段进行统筹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路云应用场景设计、现场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配合建设单位财政预算评审等工作相关报审文件的整合、设计问题的协调、处理、统一等工作,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6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3595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与具有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 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道路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资格。【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电子印章或税务机构电子印章的视为缴纳社保证明)】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出现失信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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