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省公路局陕西一号旅游公路标志标线标识和服务设施提升行动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6
项目名称:陕西一号旅游公路标志标线标识和服务设施提升行动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一年。如因省财政年度预算拨款等政策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不视为双方合同履约结束,乙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后续服务至方案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并协助采购人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一号旅游公路标志标线标识和服务设施提升行动方案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一号旅游公路标志标线标识和服务设施提升行动方案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提供具有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视为独立参与磋商活动;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供应商须提供《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参与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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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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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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