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广东省佛山分公司顺德区、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工贸安责标准化评审机构和帮扶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6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广东省佛山分公司顺德区、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工贸安责标准化评审机构和帮扶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04-04A-2025-D-E10402)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广东省佛山分公司顺德区、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工贸安责标准化评审机构和帮扶机构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人保财险广东省佛山分公司顺德区、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工贸安责标准化评审机构和帮扶机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内容 |
中标人数量 |
项目预算 |
标段1 |
人保财险广东省佛山分公司顺德区、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工贸安责标准化评审机构采购项目 |
提供标准化创建、标准化体系运行服务 |
17个 |
825万 |
标段2 |
人保财险广东省佛山分公司顺德区、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工贸安责标准化帮扶机构采购项目 |
提供现场管理服务 |
17个 |
400万 |
2.5服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1年。在乙方提供的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经甲方评估并与乙方平等协商,在双方不存在异议的情况,甲乙双方可于合同到期之日前协商合同续签事宜,续约期限与原合同期限总计不超3年。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5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详见附件《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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