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黄山市屯溪区昱城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承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G  

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昱城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承销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按费率报价,年承销费率不得超过3‰/年,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次债券为不超过 5 年期(含)固定利率债券。最终的合同价(承销佣金)结算以募资到位金额乘以中标费率为准。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年承销费率不得超过3‰/年。 

采购需求:黄山市屯溪区昱城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承销服务,负责发行方案编制、注册、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工作,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单独投标或组成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确定主承销商和联席承销商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3名成员,其中只能确定1名主承销商;(2)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3)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须有满足其相应责任和义务的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要求,除联合体协议和授权委托书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4)其他: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6日9点00分至2025年6月6日15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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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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