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竣工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6项目名称: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6,911.30元
最高限价:293,529.04元
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约344.4亩,总建筑面积 168709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室、实验实习用房、室内体育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师生活动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留学生生活用房、产学研用房、学术交流中心、创新媒体展示中心等校舍用房,以及地下车库、连接平台、室外配套及连接通道工程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1 |
水土保持 |
详见采购需求书 |
366,911.30元 |
293,529.04元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年05月16日至 2025 年05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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