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小康龙江集团有限公司仓储设备设施采购公告
2025-05-16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小康龙江集团有限公司仓储设备设施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小康龙江集团有限公司仓储设备设施
1.2项目编号:0222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1500000.00元(含税、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内容:仓储设备设施采购,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富裕县繁荣乡、富路镇、塔哈镇、富海镇)
1.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
1.9质保期:1年
1.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861836元货款;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尾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
1.11
1.12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2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3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4供应商须为所供叉车品牌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销商/代理商提供品牌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17日9:00至2025年5月20日16:00(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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