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小田并大田”耕地质量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9-421126-04-05-26411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慈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18%+银行贷款:79.82%;招标人为蕲春慈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位于黄冈市蕲春县,涉及大同镇、张塝镇、刘河镇、蕲州镇、漕河镇等五个乡(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流转取得的 79701.37 亩耕地进行“小田并大田”提质改造,完成区域田间基础设施提升、灌溉与排水、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智慧农业平台建设等4大工程,切实补齐田间基础设施短板,努力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与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农业种植示范基地。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 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20
合同估算价:36286.50万元 |
2.3其他:质量要求:(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②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详见3.1)。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联合体成员委派,同时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一个。⑦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至少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或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业绩均可。2、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可以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其中一个。(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任一方财务审计报告均可。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7日至2025年05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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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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