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思县税务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磋商公告
2025-05-16采购方式:☑磋商□询价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 伍拾万元整(¥5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 伍拾万元整(¥50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1 |
生鲜类食材 |
1批 |
一、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上思县税务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计划采购一批生鲜类食材及部分农副产品,主要通过采购程序确定食堂食材及其采购内容、价格下浮系数、合同期限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
2 |
非生鲜类食材 |
1批 |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或工业(具体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登记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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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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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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