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管招投标-临高县文澜江堤防-县城区段-灾后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16本招标项目临高县文澜江堤防(县城区段)灾后修复工程以临行审改〔2023〕37号、临行审改〔2023〕43号、临发改审批〔2025〕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临高县城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临高县文澜江堤防(县城区段)灾后修复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临高县文澜江堤防(县城区段)灾后修复工程:
2.1 建设地点: 临高县临城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临高县文澜江堤防(县城区段)灾后修复工程共拆除重建防洪堤1.541km,其中左岸长 0.707km,右岸长 0.834km;改造右岸防洪堤 0.056km;同时恢复两岸原有排水口 20 处,拆除重建人行道 1.597km,绿化种植 0.394 万 m2,布设景观平台和亲水栈道 6 处等。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5 招标控制价(元): 42443279.63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临高县文澜江堤防(县城区段)灾后修复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成员数量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临高县文澜江堤防(县城区段)灾后修复工程:
4.1 请于 2025年05月16日19时00分 至 2025年06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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