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线下2023年吉安县智慧畜牧平台建设(二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2342.41 元
最高限价:1962342.41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5F001405523 | 2023年吉安县智慧畜牧平台建设(二期)采购项目 | 1 | 批 | 1962342.41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60天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后可延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预留份额。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类型: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承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 08:00 至 2025年05月26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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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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