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京雄高速义和庄检查站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2025-05-16
京雄高速义和庄检查站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京雄高速义和庄检查站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对现状京雄高速义和庄检查站货车检查通道进行局部拓宽改造增设1条进京通道并对相关设施进行调整,具体包括入口匝道外侧边界拓宽0~4.8米,拓宽长度为115米,拓宽面积约455平方米,增设挡墙,将对现状排水沟进行调整;对现状货车检查通道外侧护栏、围墙及附属设施外移3.5米,增设1条进京通道,并对场区局部拼宽,优化车辆行驶线型;将现状货车检查通道安检设备迁改到加油站位置并在该处增设一套货车安检设备和一套专用车道安检设备;在进入专用车道前增设白名单闸机和3套监控设备;增设交通标志、标线、隔离墩、地面标识等交安设施;在进入场区匝道处增设5盏路灯及配套设备;对现状匝道1千米范围内进行标线调整;对加油站外侧办公用房进行软装修以满足办公需求。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等,工程费约312.74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4 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计划(交)竣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总工期123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2.5 项目建设地点:京雄高速义和庄检查站。

2.6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    。

(3)业绩最低要求:   /    。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应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要求:

①1名,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

②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7)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及与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

(18)根据《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暂行管理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规定,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9)在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存在“不同供应商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网卡序列号一致(以系统智能清标结果为准)”;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本条适用于二次采购或者重新采购项目);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①联合体各方须满足其所承担施工内容对应的上述资质最低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询比采购公告第3条“3.1(4)信誉要求”、“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款要求;②联合体各方须按询比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的权利义务,及各自工作量所占预估比例,各自施工部位或专业,且各自配备的管理人员须满足对应部位或专业施工要求;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个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5月16日16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22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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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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