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5工区项目经理部混凝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17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5工区项目经理部

1.2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1.3工程内容:出入段线区间从经三十八路站出发,沿规划纬二十路向西行进,出入段线与细柳站~经三十八路站区间并行约300m,上跨细柳站~经三十八路站区间向西南行进至车辆段。出入段线从经三十八路站至U型槽起讫里程为CDK0+153.600~CDK0+889.188(RDK0+153.600~RDK0+893.747),区间全长735.588m(740.147m)。

1.4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物资名称:详见“混凝土需求一览表”。

2、混凝土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日产3000方(含)以上加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单站配预拌混凝土运输车25台以上,泵车2台以上(臂长36m以上),并提供运输保障措施,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 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一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且获ISO9001质量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ISO4500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方针,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符合ISO9001标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可以提供重大工程业绩合同,且无质量问题和投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规模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相关合同复印件等);生产承包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和投诉记录。

(6)履约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未发生过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被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有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不接受在中国铁建合作警示名录最新一期名单内。

①投标人仅为生产厂家,不允许代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

(登录后查看)

4、采购文件获取

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17:00时。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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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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