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阜阳北站新增核心路由器采购公告
2025-05-16本项目新增核心路由器采购项目由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北站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阜阳北站阜阳汇聚点(客票)机房。
2.2 项目内容:新增核心路由器一台,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路由器安装调试、与既有办公网网络设备互联、与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络监控系统集成、人员业务培训等。
2.3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应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施工、验收、整改、质保期内缺陷整改等各阶段直至工程交付使用所包含的一切工作内容。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4 工期: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全部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
2.5 服务要求:
(1).★投标人负责提供投标设备纳入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既有信息系统运行预警和自动分析处置系统的技术保障,实现统一监控、展示、管理,以便用户实时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
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本项目中标设备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质量保证函盖章原件。无法提供则中标结果视为无效,按中标候选人顺延。
3.★投标人承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提供软硬件设备3年保修维修服务、软件3年原厂升级服务。保修期内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维护人员必须立即响应,在半小时内恢复网络运行,2小时内给出对于发生故障的解决方案,需更换设备的,4小时内维护人员(携带备件)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备件更换,1日内完全恢复用户网络正常。保修期内若因维护维修不当、故障响应不及时、维修备件供应不及时等未达到上述服务要求,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由中标人按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4.★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软硬件是品牌厂商今后五年连续生产或持续更新升级的。保修期满至之后至少5年,承诺随时提供该项目设备软硬件修复、软件补丁、软硬件维修所需的设备、备件、补丁。若因设备淘汰、备件短缺造成设备无法使用、升级、维修,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承诺按损失给予赔偿。投标人、厂商承诺在3年服务期满后,若提供本项目设备的续保(服务内容与招标要求一致),设备年度保修费用不超过设备合同单价的10%。
5.★投标人须在投标前详细了解项目运行环境,保证投标设备与既有的网络环境适配,配置、版本满足用户使用需求、安全需求、等保要求,承担安装调试、保修期内因软硬件配置不当、漏项、网络安全问题等原因造成的所有责任,免费负责补齐缺少或需更换的零部件和软件、耗材等。若投标设备与既有运行的生产环境网络协议不兼容,设备性能、功能不满足项目需求,按本次招标要求无条件免费更换,用户有权不退货不付款,且投标人仍需负责设备后续的安装、联调联试、保修等工作。
6.★投标人根据技术方案完成所有投标软硬件设备免费现场安装、调试、割接。
7.投标人承诺提供保修期内紧急事件的快速处理服务,本项目系统非正常运行时,必须按用户要求到现场进行配合,对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必须组织力量尽快明确。
8.保修期间若因维护维修不当、故障响应、维修备件供应不及时等未达到服务要求,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投标人承诺按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9.投标人承诺在建设、安装、调试期间遵守集团公司施工安全管理、保密等相关要求。
10.投标人承诺为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在安装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负责,如由此发生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11. ★投标人承诺设备免费运送到用户指定现场。设备到达现场后,必须提供通过原厂正规渠道为本项目供货的证明文件,原厂供货证明作为验收和付款的必须条件。
12.投标人承诺设备到达现场后,与用户共同就设备数量、品质进行开箱验收,逐项检查,所供设备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明显损坏的,用户有权提出索赔并要求更换,对于开箱即有故障的设备在2天内完成调换。
13.★投标人承诺在设备安装前对安装场地进行勘查与改造,使其符合安装条件,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既有设备,网线、光纤等相关线缆的拆除,并负责运输存放至用户指定地点。
(2)电源:电源插座(含漏电保护器)与设备插头的配套安装等。
(3)冷通道:冷通道档板的配套裁剪、拆、装,保持区域温度稳定。
(4)对各区域核心网络设备下联链路网络路径进行排摸梳理,形成台账。
(5)按照用户要求提供并布放相关网线、尾纤,按用户要求制作粘贴标签,相关线缆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网络布线、跳线、标识等须整齐、美观,符合用户机房管理要求。
14.★投标人承诺提供所供软硬件设备的技术培训,不少于3人次。
15.安装调试完成后,投标人承诺向用户提交验收申请及详细的可用于安装、操作、维护、故障排除、应急处置等的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软件)清单、设备(软件)运行状况、配置资料、机柜部署等),以此作为付款依据之一。
16.投标人承诺提供本项目保修联系方式。
17.设备(软件)的保修期(免费维护服务期)起始日期为验收合格日次日。
18.投标人无条件按用户要求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9.打★号者为关键条款,若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20.交货安装地点:
阜阳市颍东区曙光路1号阜阳北站阜阳客票机房。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并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在铁路、地铁、电力等大型企业中有同类设备业绩(包含设备供货和安装),且已投产使用1年以上,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3 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的授权函;
3.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的有效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10)投标人不存在国铁集团、铁路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5 年 5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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