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58法院卷宗电子同步生成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法院卷宗电子同步生成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17,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法院卷宗电子同步生成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法院卷宗电子同步生成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9)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业务种类范围须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其中省外乙级资质投标人应当向陕西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供备案证明(甲级资质无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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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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