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辽河石化公司2025年4月零星设备购置储运部更换-42台老旧呼吸阀、东区储罐和厂外卸油台异味治理项目28台防爆阻火呼吸阀、15台紧急泄压人孔招标公告(变更)

2025-05-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辽河石化公司2025年4月零星设备购置储运部更换-42台老旧呼吸阀、东区储罐和厂外卸油台异味治理项目-28台防爆阻火呼吸阀、15台紧急泄压人孔。

2.2项目概况:本此采购项目为辽河石化公司2025年4月零星设备购置储运部更换-42台老旧呼吸阀、东区储罐和厂外卸油台异味治理项目-28台防爆阻火呼吸阀、15台紧急泄压人孔(详见询购文件及技术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325.3万元(不含税)。交货期:交货期:呼吸阀2025.09.30前、紧急泄压人孔2025.06.15前。项目已批复,资金已落实,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2.3招标范围:辽河石化公司2025年4月零星设备购置储运部更换-42台老旧呼吸阀、东区储罐和厂外卸油台异味治理项目-28台防爆阻火呼吸阀、15台紧急泄压人孔,供应商负责现场到货指导安装。以上及询购文件中的设备名称、具体结构型式不做限制,各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产品注册名称(或可自行推荐具体结构型式)投标,但原则必须保证询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及功能、质量、供货范围、材质、参数配置等,可优于询购文件要求,所有偏离包括正偏离(优于招标人技术及询购要求的)均应列入偏离表中,偏离项后应附详细说明。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3个标段:一标段:东区储罐和厂外卸油台异味治理项目-28台防爆阻火呼吸阀:计划金额236.4万元(不含税),估算金额、最高限价212.8万元(不含税)。二标段:15台紧急泄压人孔,计划金额60万元(不含税),估算金额、最高限价52.5万元(不含税)。三标段:42台呼吸阀,计划金额63万元(不含税),估算金额、最高限价6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最高限价325.3万元(不含税),三个标段各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3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2.5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6交货日期:呼吸阀2025.09.30前、紧急泄压人孔2025.06.15前。

2.8计价方式:总价(不含税),综合到货(不含增值税,含货款、包装费、装卸费、运费及其他杂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9技术要求:必须严格满足《询购文件》及属地要求整合的技术要求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现场技术支持及服务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2)响应人为中石油供应商网络成员,在能源一号网内有防爆阻火呼吸阀、泄压人孔物料组准入,要求须满足询购文件要求,不能出具响应文件或达不到标准视为废标。

3.2 业绩要求:

截止到2025年4月01日,投标人在国内石油石化企业至少有各3台同类型呼吸阀(标段一、三)、3台同类型泄压人孔供货业绩(标段二),且投入稳定运行至少3年的应用业绩。需要提供供货合同、供货发票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并加盖使用单位印章(使用证明中要详细描述产品投入使用稳定运行的时间、“合格”或“满意”或相类似的明确意见,业绩时间按用户使用证明中所描述时间计算),用户使用评价有原则性质量问题者拒绝投标。

 3.3 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指2021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附有效的任意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已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辽河石化“三商”黑名单的、或因失信记8分及以上的拒绝报名,因质量或服务问题纳入地区公司黑名单的拒绝报名。

3.5 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公开竞价响应。

3.6 供货产品需能够提供如下报告及响应文件:详见询购文件及技术要求。

3.7 本项目不支付进度款、预付款等,按甲方通知进度陆续发货,安装、使用合格后才能挂账结算。

3.8 联合体、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 约束条款:辽河石化公司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服务承诺履约情况将严格把关,质量评价分为到货验收和使用质量评价等阶段,对于到货验收或使用评价未达到要求或承诺的,不予结算,问题较严重的视情况暂停1-3年与我公司交易权限,造成生产波动或事故事件或经济损失的,进一步追究相关经济责任及上报中石油总部进行集团范围的追责处罚;首次合作的供应商或首次使用的生产类物资或关键非生产类物资,需要使用部门在6个月(或结合具体质量评价周期)后出具使用评价报告/试用报告,评价报告合格进行结算、不合格不结算。投标人质量承诺期至少6年,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的设备产品在承诺期间保证不会出现因材料、设计和制造工艺等方面产生的缺陷和问题。卖方保证对所提供设备提供质保,质保期为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 18 个月。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或有其他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如出现泄漏不达标及质量问题,卖方应给予免费更换及施工费用赔偿,如出现技术问题不能使用,应当给予退货并做出赔偿,如造成招标人损失的,还应负责经济赔偿。如履约期间未按质保承诺执行,将追究失信记分直至列入中国石油供应商黑名单及经济赔偿责任。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5月18日至2025年5月23日23:59:59。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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