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无锡晋和府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2025-05-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晋和府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无锡市新梅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与锡贤路交叉口西北侧。拟建项目主要由27栋10-26F高层住宅、多栋1-2F配套用房、变电所开闭所及1个地下一层大地下室组成。用地面积约105644.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5751.5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0724.93平方米,地下建筑(地下停车库)面积约81126.59平方米,项目分一期二期,其中一期总面积约为:143269.89,二期总面积为143269.89。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一期11栋住宅(10~26层)、P2#养老设施用房的建筑所用电梯,电梯数量共计29台,相关参数详见配置要求表。包括但不限于一期29台电梯的深化设计、采购、运输、场内转运、保管、安装、报验、验收、保修期以及大区安防、消防等其他涉及交付的各类验收配合施工所需的各类费用,包含项目集中交付业主后第一年度电梯年检费用。

2.3建设地点:梅村街道新华路与锡贤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2.5计划工期:首批次电梯计划进场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指令单为准。高层单台电梯施工周期不得超过20天,多层单台电梯施工不得超过15天。每批次电梯数量6~8台,每批次电梯安装周期不得超过50天。除发包方另有指令外,每批次电梯自安装结束至验收完成周期不应超过3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无锡晋和府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一期: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日的投标;

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

代理商: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

3.2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单笔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型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3.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19 18:00至2025-05-24  18:00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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