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集中采购油泼辣子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9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集中采购油泼辣子包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登录后查看)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提供2025年集中采购油泼辣子包项目,项目预算为900万元/2年,现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货物。

1.5.1具体招标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参考规格

物料/收货标准

送货/产品外包装要求

预估采购数量(kg)

含税单价限价(单位:元)

1

油辣椒(子)

约13g-15g/小袋

配料:菜籽油、辣椒、花生、生姜等,口味偏香辣、少麻、少花椒等,固体物含量≥60%,产品名称无须一致,产品内容符合要求即可,产品不得添加辣椒提取物(辣椒素)或食用香料(辣椒油树脂)。

按规格来货。预包装产品:产品包装袋表面须具备完整的产品中文标签。包括产品品名、生产厂家、产品配料、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字迹清晰。送货来时无解冻现象、包装干净无漏气,无杂质,无腐烂、杂色、异味,个体大小均匀,按规格来货。

20571400

0.35

2

香菇酱(辣)

约13g-15g/小袋

配料含:香菇、辣椒、植物油、水等,固体物含量≥60%,产品名称无须一致,产品内容符合要求即可,产品不得添加辣椒提取物(辣椒素)或食用香料(辣椒油树脂)。

1500000

0.4

3

蒜蓉辣椒酱(广式)

约13g-15g/小袋

配料表:辣酱、大蒜、白砂糖等,固体物含量≥70%,产品名称无须一致,产品内容符合要求即可,产品不得添加辣椒提取物(辣椒素)或食用香料(辣椒油树脂)。

1500000

0.4

4

豆豉辣椒酱(半固态)

约13g-15g/小袋

配料表:大豆油、豆豉、郫县豆瓣、洋葱、辣椒、花生等,固体物含量≥60%,产品名称无须一致,产品内容符合要求即可,产品不得添加辣椒提取物(辣椒素)或食用香料(辣椒油树脂)。

1500000

0.4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以上物料适用于生产和饭堂,若饭堂使用,则结算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详见1.5.1招标内容

送(发)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总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详见1.6.1中内容。【注:中选供应商负责卸货工作,招标人将对不符合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业务订购单要求分批供货,收到订购单之日起5个日历天之内交货。若无法按时到货,需在收到采购订单后两小时内回复。(运输、搬运等费用和交货前货物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1.6.1南联总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配送地址:

序次

单位名称

收货地址

1

广州总部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仓库

2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兴华路21号第一工业区工业大厦2楼

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草堂生活B区豪苑航食厂

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广东省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揭阳潮汕机场云湖路与蝴蝶路交界处航空配餐楼

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机场南航食品大楼仓库

6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南航基地海口航空食品厂原材料仓库

7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乌鲁木齐市迎宾路1341号

8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机场路1号

9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内,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10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南航食品厂配餐楼

11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十四号与五号路交汇

12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南航黑龙江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1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采供部

1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

1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大兴国际机场

16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机场南航综合楼

备注:深圳分公司根据本次采购结果自行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投标人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若多家代理商同时提供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指所响应产品)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须包含调味品);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须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餐冷冻食品)销售)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链条需完整,如授权期限短于本合同的有效期,需补充授权到期后可继续获得授权的说明材料。【注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权在后续审厂环节(如需)进行查验】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投标人须提供全部投标产品近一年内(2024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其中油辣椒(子)产品检测标准须符合GB/T20293-2006 ,其他产品须提供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注意: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报告需提供扫描件,检验报告委托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

2.10 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3月1日(与业绩时间要求一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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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