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门街鸦岗排涝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2025-05-19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石门街鸦岗排涝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XGCZ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石门街鸦岗排涝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服务

石门街鸦岗排涝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5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投标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5.供应商已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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