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港石化聚丙烯装置生产纤维料用复合添加剂(颗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9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港石化聚丙烯装置生产纤维料用复合添加剂(颗粒)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聚丙烯装置生产纤维料用复合添加剂(颗粒)采购项目进行库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生产纤维料用复合添加剂,主要用于聚丙烯装置,用来提高聚丙烯产品的抗老化性能,可有效抑制聚合物的热降解和氧化降解。
2.2 招标产品范围:此次采购为框架采购定商定价,供应商提供加剂量,根据聚丙烯排产量6.6万吨/年确定使用数量。具体使用数量按照大港石化月计划执行,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2.3 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分批送货。
2.5 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 包装要求:汽车运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2025年1月13日集团公司发布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化工催化剂、助剂(13个品种)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56)中复配抗氧剂成交供应商或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13030120复配抗氧剂)供应商库内制造商。须提供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的准入信息截图。
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供应商库内制造商,且供应商状态和产品准入状态均应正常,其准入产品品种与招标产品品种一致。
备注:“有效的”是指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
统计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采购合同标明签订日期。
业绩数量要求:至少1家聚丙烯装置中均聚产品(纤维料)成功使用业绩。
提供的业绩表中应包括:使用装置规模、产品规格型号、数量、使用起止时间、最终用户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有效业绩认定:提供的业绩需附最终用户的采购合同、技术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或试用报告(需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技术部门或使用单位公章)及发票复印件方为有效业绩(资质必须清晰可见)。业绩表中相关信息应与供货合同一一对应。
聚丙烯装置均聚产品(纤维料)成功应用业绩表
序号 |
用户名称 |
产品规格型号 |
使用量 |
使用起止时间 |
使用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情况,产品使用过程中没有生产及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截图)。
(3)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5)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6日……报名;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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