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人民大路水泵房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9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91号-01
2、项目名称:舒兰市人民大路水泵房设备更新项目;
3、采购内容:舒兰市人民大路水泵房设备更新项目-采购清单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设备运行3个月后甲方进行整体验收。
5、预算金额:72.17万元 ;
6、供货地点:舒兰市人民大路水泵房;
7、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及验收规范、且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1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
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信用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六个月)的相关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16: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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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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