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大实验室危废收集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19本南师大实验室危废收集处置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 招标人为 南京师范大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南师大实验室危废收集处置
服务 3、预算金额:/ 4、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
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项目需求(简介):为南京师范大学提供实验室危险废物上
门收集、转运、处置及危废库管理服务。 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
一签,合同期满经验收合格,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7、本项目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师大实验室危废收集处置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师大实验室危废收集处置服务: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
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
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
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
许可证》,且核准经营范围内包含 HW49 类其他废物中的900-039-49,900-041-49,900-
047-49,900-999-49。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19 09:00到2025-05-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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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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