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卷烟厂园区安防监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9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园区安防监控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24(登录后查看)
2.3 招标范围:在厂区建设一套智慧安防系统,实现工厂安全的智能化管理。包括:安消一体综合平台及应用软件、数据可视化看板、安消资产登记及上图、业务流程相关开发、系统集成、访客管理系统、智能监测系统、智能研判系统、挂轨智能巡检系统及设备等;根据工厂实际情况,增加视频监控存储设备、媒体交换服务器、拼控和解码设备、移动作业终端,在风险较大区域增加摄像机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5工期及试运行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实施工作,试运行不少于三个月且不超过五个月,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和验收规范,达到招标文件的使用功能、技术、服务要求及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8 出资比例为:100%。
2.9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822697.30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⑤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若成立不满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6日,……获取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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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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