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兰新东路1840号商业用地地上附着物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9(一)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兰新东路1840号商业用地地上附着物拆除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预算金额:165104.77元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工 期: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六)采购需求:嘉峪关市兰新东路1840号商业用地地上附着物现状为围墙、挡墙、平房等地面构筑物。现需对拟建道路范围内构筑物进行拆除外运,主要施工内容为院内平房、围墙等拆除外运,其中平房拆除约1204m’,砖砌围墙拆除约45.5米,铁艺围墙拆除约27米,木栅栏及混凝土挡墙拆除约42.5米,竹跳板围栏拆除约42.5米。(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附声明资料)。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需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专职人员(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人员社保证明)并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起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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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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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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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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