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履带式破碎机大修招标公告

2025-05-19
一、招标条件

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履带式破碎机大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2项目概况:大修履带式破碎机一台(型号:PZL150/460、制造单位:山西太科院),该设备本次使用周期约4年,过煤量约85万吨,现计划对破碎机大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服务期:2025年8月10日前到货.

2.4招标范围: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履带式破碎机大修项目,共设一个合同标段。(详见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2.投标人具备本项目同类型履带式破碎机的维修能力,提供有效的矿用设备检修资质证,或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服务认证证书,或煤矿设备检修服务认证证书,或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证书,检修范围应包括:履带式转载破碎机或破碎(转载)机。

3.3业绩要求:提供(以2022年6月1日至今签订合同为准)同类型设备大修业绩不少于1份;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符合以下要求:

(1)合同范围包括PZL型履带式转载破碎机,维修类型为大修,若合同未能体现技术参数,可提供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等;

(2)业绩单位为年产量200万吨及以上煤矿企业,若合同未能体现产能,可提供用户证明;

(3)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包括首页、签字页、结算发票等信息,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授权代表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2024年6月至今连续六个月内的社保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网页截图)

3.7供应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提供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20日上午11时00分至2025年5月25日下午17时00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下午15:00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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