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省、市“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平顶山市产业特点及固废管理需求,完成《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须同时满足国家、省、市“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的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① 平顶山市固废综合治理现状调研和水平评估。
② 固体废物管理现状和问题。
③ 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与指标体系构建
④ 研究制定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
⑤ 研究制定重点工程项目清单与目标可达性论证
(2)在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提供建设过程技术服务。
主要工作包括:
①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新内容。
②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调度并提供相关材料;提供“十四五”时期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总结报告;完成《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绩效评估总结报告。
③ 在建设过程中,开展技术培训、宣传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④ 提供平顶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其它相关服务。
(3)提交相关技术服务成果。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